Web3 律师:中国外汇管理局新文件,加密货币交易成外汇监管焦点?
2024年12月27日,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《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明确将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列为外汇风险交易行为,并要求银行对涉及此类活动的境内/外机构和个人客户进行风险监测和报告。
面对《办法》的出台,可能许多人得第一反应是:“虚拟货币交易是不是被彻底管死了?”好消息是,事实并非如此;但坏消息是,监管力度确实提高了。
那么《办法》究竟讲了什么?传递了哪些信号?曼昆律师将在本文中进行深入解读。
本次监管文件并非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如果你通篇阅读,就会发现,文件的核心是要求银行在识别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时,关注交易背景和资金用途。一旦发现疑似风险交易行为,银行必须及时监测、分析并报送风险交易报告。换句话说,重点在于对“风险交易”的判断而非非特定资产或工具。
文件指出,凡是涉及虚假贸易、虚假投融资、地下钱庄、跨境赌博、骗取出口退税以及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等行为,都被归类为外汇风险交易。这不由让曼昆律师想到了此前两高发布的《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文件中同样也是类似的描述,通过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是洗钱行为。所以,不管是本次的《办法》还是两高的文案,监管关注的并不是具体工具,而是利用这些工具达成了非法的目的。
只不过,虚拟货币,尤其是USDT、USDC这类稳定币,因其天然的无国界且与大部分法币相互兑换的特质,常常被用在跨境交易之中。然而,这些特质又被“聪明人”利用,通过虚拟货币作为中间媒介,隐匿跨境资金流动或者赚取法币之间的汇率差价。
这就是为什么本次文件特地将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明确指出——一直以来,我国对利用外汇套利保持高压监管态势,而虚拟货币的出现更是加强了这一监管需求。
也因此,对于机构或者个人玩家来说,远离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才是关键。从过往的案例和监管实践来看,虚拟货币涉及的非法跨境金融活动通常包括以下几类:
·虚拟货币跨境洗钱与资金转移,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全球流通性,将非法所得跨境转移,规避反洗钱追踪。例如,通过USDT等稳定币将境内资金兑换为虚拟货币,再在境外交易所卖出变现。
·虚拟货币地下钱庄,通过虚拟货币在境内外市场完成资金调拨,将虚拟货币作为“中间桥梁”,进行跨境汇兑和非法套利。这类行为往往隐匿资金来源,规避外汇监管和税务管控,严重破坏金融秩序。
·跨境赌博与非法博彩支付,境外赌博平台利用虚拟货币收付款,以绕过银行系统的跨境支付审核。例如,用户使用USDT充值赌博网站账户,再将赌资或获利通过虚拟货币转回国内变现。
- 申链财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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